涉以假報價單串謀欺詐 奧比斯前高層求情稱沒收報酬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0/0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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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比斯前高層涉串謀詐騙,涉案4名被告今於區域法院求情後,還押至11月初判刑。(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奧比斯2名前高層涉嫌串謀2名印刷供應商東主,製作虛假報價單誘使奧比斯批出印刷及設計訂單,涉案金額共約640萬元,其中奧比斯項目前總監早前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昨(8日)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另外3名被告承認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等3罪。其中1名前高層今(8日)於區域法院求情指,從無收取報酬,只為方便工作。法官只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4被告還押至11月6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奧比斯特別項目組前總監李子超(56歲)、前高級發展經理林兆基(57歲)、迅朗印刷公司東主吳達明(62歲),創意源流東主關嘉華(46歲),兩間公司分別是奧比斯的印刷及設計服務供應商。首被告早前否認供罪,昨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另3名被告則於早前認罪。

首被告李子超被控串謀第3被告吳達明,於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期間詐騙奧比斯,即訛稱迅朗印刷的2個競標對手以較高價格提供印刷物品,誘使奧比斯把34張印刷訂單判授予迅朗印刷,總值約420萬元。

次被告林兆基與第4被告關嘉華早前承認串謀欺詐罪,林另否認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指,林兆基涉串謀關嘉華,訛稱創意源流的2個競爭對手,就13張設計訂單的採購工作均提出以較高價錢,令創意源流獲得訂單,總值逾220萬元。

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已服務奧比斯逾20年,並沒有證據指被告曾收取報酬,被告僅為了方便工作,其出發點並非欺騙奧比斯,而事發後他已失去工作,暫時仍失業。代表律師指被告明白法庭會被判處一定刑期,仍希望獲輕判。次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求情指,被告現時失去工作,並須背負污名渡過餘生,已屬於懲罰,要求法官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量刑。

第3被告代表律師則求情指,被告為爭取生意及幫助朋友而犯案,省卻報價時繁複的程序,事後感後悔。第4被告代表律師則指,次被告曾對第4被告稱,要配合製作報價單才可接獲訂單,故其角色較被動,4人中罪責最低,他亦無故意向奧比斯開出過高價格,最終成品亦被接納為良好品質。

暫委法官張秀群聽取求情後指,先就4名被告索取背景報告,除首被告外,就餘下3名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判刑至11月6日,被告還押候判。法官同時提醒控方,法庭接納案件令奧比斯損失公平價格的機會,而非實質損失640萬元,著控方準備有關案例讓法庭判刑時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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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