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7.1或之後受聘公務員 須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

政治

發布時間: 2020/10/1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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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須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資料圖片)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2日)向各部門發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後受聘的公務員,將要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對特區政府負責。
 
發言人表示,大部分準受聘人,須在接受聘任時同時簽署聲明,直接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人士,則須宣誓。發言人指出,新安排是為了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期望和責任的認知。
 
發言人續稱,此舉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安排符合港區國安法有關規定。發言人補充稱,如有人員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反聲明或誓言,有關個案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包括《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有關的紀律部隊法例下的紀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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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