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土瓜灣魚檔向顧客提供不潔共用毛巾 食環署首度提出檢控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0/19 20:41

最後更新: 2020/10/19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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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9日)首次就違例提供共用毛巾予顧客使用的情況提出檢控。(資料圖片)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9日)巡查發現,土瓜灣木廠街一間售賣魚類的持牌新鮮糧食店,一名經營者涉向顧客提供不潔共用毛巾,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有關規定而被檢控,為食環署首次就有關情況向違例者提出檢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根據《規例》,所有經營食物業的人士,須時刻作出安排,使在業務運作中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一切物品保持清潔及不受有害物質沾染。而街巿魚檔或店鋪提供共用毛巾予顧客使用,可能增加新冠肺炎傳播的風險。食環署已加強巡查轄下街市及新鮮糧食店,確保有關人士遵照《規例》相關的規定。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未有按規定保持物品清潔及不受有害物質沾染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

發言人說,為保障個人衞生、食物安全和保持環境衞生,呼籲街巿魚檔及新鮮糧食店不要為顧客提供共用毛巾,如有需要應考慮以即棄紙巾替代;各從業員亦應勸喻顧客不要觸摸海產,並盡可能協助顧客揀選海產等。本署會繼續加強巡查及執法行動,確保有關人士遵照相關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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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