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女投資者比特幣獲取逾1100萬 「比特通」前行政總裁否認欺詐受審

社會 14:19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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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通」行政總裁梁永熹(右)被控欺詐今開審。(曾耀輝攝)

前「比特通」行政總裁梁永熹涉向女投資者提供虛假的比特幣冷錢包密碼,誘使女投資者向冷錢包轉帳1,000個比特幣後,梁疑非法挪用冷錢包比特幣,獲取共逾1,100萬港元。梁否認欺詐及4項洗黑錢罪,案件今(27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女投資者供稱,被告透過微信向她提議轉用硬件錢包,指擔心安全問題。

被告梁永熹(36歲),否認1項欺詐罪及4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財產罪。

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3月5日,向事主忻汝英虛假地表示1組備份種子是遠端取用1個Trezor錢包的唯一備份種子,從而誘使忻將比特幣轉移到該Trezor錢包。

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4月13日至8月24日,知道在大新銀行帳戶內1筆約26.6萬美元(折約206萬港元)、 中國銀行帳戶內1筆約119萬港元、中信銀行帳戶內1筆約548萬港元及八利策略有限公司帳戶內1筆約31萬美元(折約240萬港元)的項目,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利益而仍處理上述4筆款項。

事主忻汝英今出庭作供。(曾耀輝攝)

事主忻汝英供稱,她自2013年底透過朋友介紹而開始投資比特幣,直至2014年,她已投入了約100萬港元,並於年10月在Blockchain開設比特幣的熱錢包,及分3次存入了共1,500個比特幣,另於2015年3月又再開設了新的熱錢包。

忻續供稱,2017年中旬,比特幣價格開始上升,她逐步透過比特幣交易平台「位元通」及「比特通」沽售過比特幣,惟2017年下旬,「位元通」在市場上消失,「比特通」改名為Blcex。忻指她當時仍持有約1,000個比特幣,故到Blcex註冊及存入比特幣到Blcex提供的熱錢包內待沽。

忻供稱,她於2017年底曾轉帳30個比特幣到Blcex錢包,惟數日後,該Blcex錢包仍未顯示示收到比特幣,而她其後在澳門1個公眾場合中遇見被告,她透過電視節目知悉被告為Blcex行政總裁,她遂向被告自我介紹,及指自己在Blcex中丟失了30個比特幣,被告答應幫忙,又提到「你(忻)有好多比特幣喎」。忻指當時人多,她遂用手勢示意被告噤聲,並與被告交換微信作聯絡方式。

忻續指,兩人其後透過微信聯絡,被告亦為她處理了多筆比特幣交易,其後被告提議她進行場外交易,即透過現金面對面交易,被告又提議她買一個冷錢包,指擔心安全問題,即使用一個硬件錢包儲存比特幣,而不是虛擬平台提供的熱錢包地址。

控方開案陳詞則指提及,被告於2018年3月1日透過微信通知忻,指要為忻的手提電腦設定冷錢包,後於3月5日,被告為忻操作電腦及設置冷錢包,並叫忻抄寫24組回復字,當時忻相信該24組回復字能遠端取用冷錢包,但事實上該24組回復字無法從遠端取用冷錢包。

控方指警方其後在被告家中夾萬搜出另24組回復字,卻能用作遠端取用該冷錢包。聆訊今午續。

根據資料,儲存比特幣的方式分為熱錢包及冷錢包,兩種方式均以「私鑰」去證明交易紀錄中比特幣的所屬用戶。冷錢包是實體裝置,用家設定密碼後,透過裝置獲得「私鑰」,冷錢包不會連接網路,只有用家交易時才會連網,較為安全。熱錢包則沒有實體,「私鑰」在連網狀態下產生,一切操作均須面對駭客或網路釣魚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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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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