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對子女移居的影響

親子

發布時間: 2020/10/29 10:14

最後更新: 2020/10/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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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現已回校上課,香港市民也在談論第四波疫情的出現。這將為對電子學習感到厭倦,數月來一直考慮搬離香港的家庭帶來怎樣的影響?

 

對於有年邁父母或兄弟姊妹在海外居住的家庭,許多人已選擇移居至距離至親更近的地方。今年早些時候,一些擔心子女在香港染病的家庭,決定暫時離港,前往如英、法等地。雖然當地學校如常運作,但當時確診個案數字較低,讓他們更感安心。只是短短數月,情況已不如以往!

 

然而,對於已分居或離婚的家長而言,移居絕非一件容易的事。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雙方在分居或離婚後保留著「共同管養權」,一同為子女的所有重大福利作出決定。例如其中一方家長不能單方面為子女轉校;若希望與子女一同移居,則需獲得另一方家長的同意,或獲頒法庭命令。除非另一方家長願意一同移居,否則對方通常不會同意。更甚的是,在某些情況下,有父母可能因感到絕望而採取了不正當手段安排子女移居,從而觸發了1980年《海牙公約》下的綁架訴訟。

 

面對移居申請時,新冠疫情、留港和移居海外的風險平衡,將在何種程度上影響法官的決定?任何法官都無法輕易作出讓子女永久地搬到另一個國家,而遠離與父或母一方的決定。

 

法庭會在將子女的福利放在首位的同時,考慮以下一系列因素,包括:

 

動機

 

對於尋求移居海外的父母沒有推定。關鍵在於是否有真誠的動機作這舉動,而不是純粹希望以移居限制孩子與留港家長之間的接觸。

 

移居計劃書及實際安排

 

法庭將仔細審閲呈上的計劃書。計劃書應經過深入研究和調查,而法庭會將子女的未來居住地、所就讀學校、留港家長的探視安排、子女在當地的開支納入考慮範圍。

 

對子女和申請人的影響

 

法庭將考慮另一方家長減少探視對子女的影響,及對申請人的潛在影響,例如若移居申請被拒,是否會影響申請人的新配偶或家庭。

 

我們難以評估新冠疫情將如何影響法官的決定。儘管我們希望疫情早日結束,但鑒於各地疫情持續,因此單單基於疫情而提出的移居申請不太可能會成功。如要提交移居申請,當中需要列明其他理據充分的原因,以證明長期移居符合子女的最大利益。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Vanessa Duff (Mitchell)

撰文 : Vanessa Duff (Mitchell)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