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隻大閘蟹疑欠衞生證明 食安中心:未流出市面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0/29 19:40
最後更新: 2020/10/30 00:23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29日)公布,海關轉介一批重約1,000公斤(約5,200隻)懷疑並無附有相關衞生證明書的大閘蟹予中心跟進。涉事大閘蟹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進事件。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說,為針對打擊非法進口以及來源不明大閘蟹的進口和銷售活動,食安中心和海關今年10月起進行多次聯合行動。中心昨日(28日)接獲海關轉介,指於深圳灣口岸截獲上述大閘蟹。該批大閘蟹並無附有由出口地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不符合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的條款規定。該批大閘蟹已被中心扣查,沒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調查仍在進行。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宜供人食用,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第612章),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未有登記下經營食物進口或分銷業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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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