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入稟申禁止對司法人員「起底」 高院批准頒下臨時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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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10/30 13:25

最後更新: 2020/10/3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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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律政司今(30日)早向高等法院申請針對司法人員及其配偶和家屬遭「起底」的臨時禁制令,獲法庭批准,有關禁制令內容將於稍後上載至政府及警方等網頁,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再訊。
 
原告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非法及故意地作出禁制令中所述行為的任何人。
 
根據獲法庭批准的禁制令內容,原告就被告針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定義下的司法人員、暫委法官、區域法院法官、裁判官、審裁官及審裁處成員等作出的「起底」行為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有意圖滋擾及威嚇司法人員及其配偶和家屬,而披露或使用司法人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而相關個人資料包括他們的名字、職位、社交媒體帳戶及相片等。
 
禁制令所涵蓋的行為並包括不得滋擾及威嚇司法人員及其配偶和家屬,而家屬的定義則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兄弟姊妹。有關禁制令並禁止任何人協助、教唆或促使任何人作出上述行為。
 
禁制令中又指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定義下的新聞活動則可獲豁免。禁制令中又要求被告需採取一切措施,將已披露的司法人員及其配偶和家屬的個人資料,從公眾領域中刪除。
 
高院法官今早緊急開庭處理律政司一方的單方面申請後,決定批出臨時禁制令,並將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屆時若有人反對有關禁制令,可向法庭提出申請。
 
據了解,律政司因應自去年11月起,於社交媒體Telegram及連登討論區等針對司法人員的「起底」帖文有上升趨勢,認為有關現象會影響本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因此律政司司長以公眾利益守護者的身份申請本案臨時禁制令。
 
據了解,現時司法人員所受到的滋擾包括披露其個人資料被披露等「起底」行為、電話騷擾及以司法人員的個人資料進行器官捐贈等登記及預約,有關帖文多達逾9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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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