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女保險經紀與32歲男譜「姊弟戀」  涉向男友施虐罪成判監3年5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02 15:56

最後更新: 2020/11/0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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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被告本來有大好前途,卻因本案而墮落,而被告對事主的傷勢更毫無憐憫之心。

32歲男子早前參加「極速約會」,結識任職保險經紀的39歲女友,男子後來遭女友多次施虐,包括風筒吹下體致燙傷等,女友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成,今(2日)被判囚3年5個月。法官指被告本來有大好前途,卻因本案而墮落,而被告對事主的傷勢更毫無憐憫之心,因此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

涉案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被控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住所內傷害當時30歲的男事主X,被告早前被裁定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成,案件今移師至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法官今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多份報告指,被告對所犯的罪行毫無悔意,被告一直強調自己是無辜,而事主身上的傷勢是由於他自殘而來,被告堅持她唯一錯在沒有阻止事主自殘。

至於被告曾經襲擊其家傭的案底中,被告亦辯稱她當時只是醉酒而不小心傷及其家傭。法官指可見被告對其暴力個性完全欠缺反省和悔意。

而事主的心理報告中則指,事主事發後情緒低落及焦慮,會刻意避開兩人曾同居的跑馬地,他亦認為被告是危險人物,害怕日後會再面對被告,法官認為事主蒙受的創傷是難以想像和修復的。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本來有大好前途,卻因本案而墮落,牢獄之苦對她來說無疑是非常苛刻。法官認同被告的施襲並沒有預謀,但考慮到事主的身心創傷、被告於案中所使用的武器,以及被告以不同方式虐待事主而且毫無憐憫之心等,法官認為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擇,經考慮後決定就4項控罪判以被告入獄3年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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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