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雨傘損毀廣告燈箱 校巴司機認刑毁判感化1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0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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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巴司機涉以雨傘刑毀燈箱,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感化1年。(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55歲校巴司機涉去年10月5日在中環遊行期間,用雨傘打向廣告燈箱,他早前承認1項企圖刑事損壞罪,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指被告認罪反映悔意,而且報告正面,被告從案中得到教訓,遂接納感化官建議;被告另須支付500元堂費,及於2021年2月2日檢視進度報告。

被告梁業成(55歲)報稱校巴司機,早前承認1項企圖刑事損壞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0月5日中環皇后像廣場外的巴士站,企圖損壞屬於德高展域有限公司的燈箱。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認罪反映其悔意,而且早前為被告索取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指出被告從案中得到教訓,遂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並下令被告支付500元堂費,及於2021年2月2日再到庭檢視進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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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