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風波】契女照顧老翁20年獲贈4層樓遺產 兩親生女不忿:對遺囑不知情

親子

發布時間: 2020/11/0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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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離世前將4層樓贈予無血緣但照顧他20多年的「契女」。

不少獨居長者因兒女不在身旁,只得靠外人照顧。內地安徽省淮山市一名老翁3年前去世,為答謝無血緣、卻照顧了自己20多年的女子,將4個物業全留給她。老翁兩名女兒不滿告上法庭,法院近日作出判決,裁定老翁生前簽下的贈與協議有效。

據中國媒體報道,老翁劉明(化名)1991年在山東一間化工廠工作,由於他是技術專家,受到公司重視,公司特意安排一名當時未滿20歲的員工李婷(化名),照顧劉明和其妻子的日常生活。

無血緣照顧20年

李婷一直悉心照顧兩老,而兩老亦把李婷當作親生女兒看待,可說是視如契女。劉明的妻子在2002年病逝後,李婷仍繼續照顧劉明起居飲食,劉明生病住院時,也是李婷在旁看護,一直到2017年劉明離世,就這樣照顧了20多年。

為了答謝李婷,劉明早於2012年就簽下了贈養協議,表示「我由李婷扶養,家產由李婷受贈」,之後2017年1月,在律師見證下,劉明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約定把名下4個物業全部贈予李婷,而李婷亦保證會悉心照顧好劉明。

親生女不滿被奪遺產

事實上,劉明與妻子育有4名女兒,在劉明去世後,女兒得悉爸爸將遺產給予一個「外人」,感到不忿。其中兩名女兒告上法庭,要求判「遺贈扶養協議」無效。

兩名女兒認為,李婷提交的贈養協議是手寫的,她們對此不知情,而且父親疾病纏身,在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時,已成為無活動能力或限制活動能力的人,不具有民事責任能力。兩女又指,自己已盡了贍養的義務,但父親不但沒有將財產留給她們,連屬於母親的遺產也被一併處理,於法無據。

法院審理後指出,李婷提供了劉明生前自書的「贈養協議」及2017年1月的律師見證筆錄,證實劉明簽訂協議時頭腦清醒,手印是其親自按上的。而在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時,有兩名律師進行見證,因此是具法律效力。劉明住院治療期間,李婷一直陪伴照顧,證人的調查筆錄也能證實劉明的飲食起居是李婷照顧。

不過,法院亦指出,由於其中3個物業是劉明與妻子的共同財產,屬於妻子的遺產部分,應由合法繼承人繼承,因此在《遺贈扶養協議書》中涉及妻子遺產的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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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