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假報價單串謀欺詐 奧比斯前總監囚28個月官斥玷污形象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06 17:28

最後更新: 2020/11/0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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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以假報價單串謀欺詐,奧比斯前總監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奧比斯2名前高層涉嫌串謀2名印刷及設計供應商東主,製作虛假報價單誘使奧比斯批出印刷及設計訂單,涉案金額共約640萬元。奧比斯項目前總監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今(6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8個月;其餘3人則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等3罪,分別被判監11至14個月。法官指,雖然奧比斯的經濟損失無法量化,但在港聲譽受嚴重影響,形象兩名高層玷污奧比斯的正面形象。

被告依次為奧比斯特別項目組前總監李子超(57歲)、前高級發展經理林兆基(58歲)、迅朗印刷公司東主吳達明(62歲),創意源流東主關嘉華(46歲);兩間公司分別是奧比斯的印刷及設計服務供應商。

首被告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另3名被告則於早前承認2項串謀詐騙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暫委法官今判刑時指,控罪及案情嚴重,各被告在5年來重複犯罪,雖然奧比斯一方的實際經濟損失無法量化,但案件嚴重影響奧比斯在港聲譽,首被告及次被告作為高級行政人員,行為嚴重違反誠信,玷污了奧比斯長久建立的正面形象,而奧比斯作為非牟利慈善機構,案件或令公眾對奧比斯的管理、監督及處理善款等失去信心。

暫委法官續指,第3及第4被告透過虛假報價單,在5年來獲取奧比斯的所有印刷及設計訂單,其自私行為剝奪了同業競爭機會,亦摧毀了奧比斯制訂投標機制背後的公平競爭精神,其中第3被告警誡下更承認公司價格較同業高昂。

暫委法官指,案中被告夥同犯罪,涉及偽造、使用假文書及詐騙奧比斯長達5年,犯案時必定經詳盡討論及計劃,故將量刑起點訂於30個月至18個月不等。暫委法官又指首被告身為高層,在奧比斯工作逾20年,理應監督下屬,卻知法犯法。

惟暫委法官考慮到,各被告過往大半生奉公守法,過去對社會有所貢獻,犯案令其人生添上污點,遂酌情扣減2個月刑期。首被告最終被判監28個月;而就其餘3名被告,鑑於他們承認控罪,法官認為反映了各人悔意,故分別判監14個月、12個月及11個月。

案情指,首被告主要負責印刷業務,他與第3被告於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就34份印刷訂單,提供相應的虛假報價單,訛稱2間迅朗印刷的競標對手提出較高價格,使奧比斯將共34份印刷訂單均判授予迅朗印刷,總值約420萬元。

次被告則負責設計項目的訂單,他與第4被告則透過偽造及繳交虛假報價單,訛稱創意源流的2個競爭對手提出較高價格,令創意源流獲得13張設計訂單,總值逾2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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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