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強遭陳志全私人檢控獲撤銷 律政司介入指無合理定罪機會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0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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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被私人檢控的案件獲不提證供起訴。(林欣樂攝)

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主席期間,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疑被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拉倒在地上,陳志全提出私人檢控,控告郭偉強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原定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惟律政司正式介入私人檢控,指因案件證據不足以證明指控,無合理定罪機會,故決定不提證供起供郭偉強。裁判官撤銷郭的控罪。

傳票控罪指,陳志全於2020年6月4日提出告發,指稱郭偉強(42歲)於2020年5月8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及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

案件原定於今天進行審前覆核,代表律政司司長的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出,律政司上周五(6日)已發信表明,根據《裁判官條例》第14條,決定介入本案,並申請終止訴訟程序。

周讀出律政司介入的書面原因指,裁判官林子勤於今年6月5日接納陳志全議員私人檢控的申請,案件經警方獨立調查小組調查後,警方向律政司呈交多名立法會議員及保安的證供、公開片段及閉路電視片段等證據,律政司考慮證據及罪行元素後,包括在該情況下使用武力的合理性,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指控,無合理機會定罪,現有證據甚至顯表面證供並不成立。

書面原因中又提到,留意到陳志全報案後,在警方未完成調查前便提出私人檢控。但陳在本案的行為涉另宗刑事案件,律政司不便作出評論,最後決定就傳票不提證供起供郭偉強。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遂撤銷郭的控罪。

郭偉強獲撤銷控罪後表示,事件源於議會混亂或所謂的抗爭,強調自己由始至終無犯罪意圖,並表示案件已告一段落,希望議會重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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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