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藏屍案】死者曾指張祺忠月薪一半屬於她 多年累積欠款670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13 12:03

最後更新: 2020/11/18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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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被告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妻子陳慧文。

香港大學副教授張祺忠涉殺妻後藏屍辦公室,案件今(13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今繼續自辯時透露,死者曾指被告在大學工作的月薪,其中一半屬死者所有,因此被告多年來欠她670萬元,並要求被告寫下欠單。

涉案被告張祺忠(56歲)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在香港謀殺陳慧文(53歲)。

被告今繼續出庭自辯,被問及夫婦二人的財政狀況,被告供稱於2018年8月案發時,其所有銀行帳戶結餘總和約50萬元,另外只有一間銀行給予他70萬元透支額。被告指若當時有人要求他開出一張200萬元的支票,理應會彈票。

涉案被告張祺忠被控於或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妻子陳慧文。

辯方又問及控方早前呈堂的一張欠單,指被告拖欠死者670萬元,被告今解釋有關欠單是由他撰寫的,因為於2018年5月31日早上,死者突然指被告欠她670萬元,並要求被告即日以期票還款,被告解釋「我喺大學嘅人工約10萬蚊一個月,佢就話佢佔一半嘅,即係5萬蚊一個月啦,一年就係60萬喇,咁多年加加埋埋就600幾萬,佢就話我欠緊佢嘅,要寫張欠單,證明我欠咗佢錢」。被告續指死者早於案發前半年已提出同樣要求,「佢話揸咗支票就證明我爭緊佢」,事實上死者亦知道有關支票無法兌現。

至於欠單上列明若限期前無法如期還款,下個月將需還款770萬元,即有100萬元的罰款,被告則解釋當日死者著他開支票時,被告身上並沒有支票簿,死者遂非常憤怒地要求被告加上上述句子。

被告又供稱與死者多年來在香港先後購買過5個物業,當中包括在1994年6月以約740萬元買入半山干德道慧豪閣單位,2009年7月以約862萬元購入西半山信怡閣單位,2010年6月以850萬元買入半山列堤頓道單位、在2011年1月買入牛池灣峻弦一個單位,以及在2012年6月以約270萬元買入西環景賜大廈一個單位。

被問及有證人指死者案發前手持一張400萬元的支票,聲稱打算再購買另一物業,被告指應該沒有這件事,因為夫婦二人已有其他物業,若要再置業,將需支付雙倍印花稅,亦要再經過銀行壓力測試,而他當時應該無法通過測試。

另外張祺忠指曾遭死者罵「靠你揸兜都得啦」,感到非常侮辱,詳情即看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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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