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起收緊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檢測及隔離安排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1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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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明天(18日)起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的檢測及隔離安排。(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17日)公布,明天(18日)起收緊獲豁免到港檢疫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的檢測及隔離安排。

發言人表示,過去14天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必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擁有ISO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從機場來港後必須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並於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除總領事或同等職級的駐港代表外,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必須於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

至於過去14天未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有關人員,如於出發前48小時內,在擁有ISO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認可的檢測機構,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須從機場來港後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後方可離去;如於出發前48小時內,未有在獲認可檢測機構接受檢測,則須從機場來港後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並於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結果。

所有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抵港時均會獲發樣本瓶,必須依照指示於來港後第12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以再次進行新冠病毒檢測;所屬機構須為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提供點對點交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發言人表示,來港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其豁免身份及行程受其公職人員身分及相關公務性質規管,以確保政府事務正常運作;儘管如此,政府認為有需要收緊相關豁免安排,以加強防範輸入個案,同時避免相關人員在豁免檢疫期間與本地社區的接觸,務求達致「精準防控」的策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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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