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外國職場講求原則 港媽:美國人唔識「走精面」

升學教育

發布時間: 2020/12/1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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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話,「蠢」到極致,何嘗唔係一種境界。(Vikey提供)

有朋友同我講,美國人唔夠叻,做生意唔識走精面。我話,「蠢」到極致,何嘗唔係一種境界。舉個例子,我哋之前揀咗塊地起屋。地產商嘅account manager一見面就話:收樓之後,會叫我哋填份問卷,評價佢嘅表現,仲話好想攞到perfect score。我心諗:唔係啩,第一次見面就叫我要「識做」?!

點知佢跟住話:會用「優質服務」嚟爭取呢個滿分。佢仲問咗好多問題,例如我哋想用咩方式溝通,想幾耐嚟一次工地等等。的確,每個人對「優質服務」嘅定義都唔同:有人覺得每日收到update先叫跟得足;而有人會嫌煩,寧願一個月先收一次。 我覺得事先問清楚,比「靠估」高級好多。最值得欣賞嘅係,佢實事求是,用自己嘅努力,去爭取想要嘅滿分。而唔係靠關係,靠人情。

我哋之前揀咗塊地起屋,地產商實事求是,唔靠關係,亦唔講人情。(Vikey提供)

盜版令人頭痛

又譬如我哋公司,每年都用唔少人力物力,去打擊盜版。呢班人好識抄設計,搵快錢。仲會用一啲唔安全嘅物料,務求賺到盡。相反,美國人冇咁叻,佢哋淨係識買正版,或者同我哋傾licensing攞專利授權。佢哋真係好「蠢」,但係呢種「蠢」可以保護同鼓勵創新。而正正係創新,令呢個世界變得更好,更精彩。

美國人對知識產權嘅尊重,可以保護同鼓勵創新。(Vikey提供)

靠關係,靠抄襲,的確可以搵快錢,不過食相難看。呢條捷徑,實是通往萬丈深淵,而非王者榮耀之頂峰。如此一來,我仍然prefer「蠢國原則」勝過「強國思維」。

撰文 : 陳曉瑋 Vikey Chen Facebook專頁「香港Vikey移民美國」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