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外向警員擲雞蛋 「畫家」囚21個月官斥衝擊香港治安
外號「畫家」的潘浩超涉於去年6.21包圍警總,期間向警方投擲雞蛋擊中盾牌,警員疑被蛋汁濺中,警總亦沾有蛋漬,潘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刑毀以及7項襲警罪罪成,今(2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21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指,示威者圍堵警總出入口及附近交通等,不僅阻礙警總運作,更導致警方調配警力處理現場,嚴重衝擊香港整體治安。
被告潘浩超(現年33歲),被控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1項刑事毁壞罪及7項襲警罪。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指,案發當日有大規模示威,數千名示威者圍堵警總出入口,癱瘓附近一帶交通等,破壞了社會安寧以及對公眾造成滋擾,其行為不僅阻礙警總運作,更導致警方調配警力處理現場,嚴重衝擊香港整體治安。
裁判員續指,現場違法行為時間長,有事先安排,被告知道涉案集會是未經批准集結,故就被告非法集結的控罪,判監為合適刑罰。
裁判官續指,被告掟蛋時間長,蛋汁沾到警總平台、欄杆等,蛋汁殘留在扶手電梯,引伸的嚴重性並不輕。裁判官指雞蛋雖然非具傷害性武器,但被告除了掟蛋,更辱罵及挑釁警員,引起其他人掟番茄及汽水罐等行為。
裁判官又指,被告有同類案底,雖然看似案底纍纍,但裁判官發現案底主要集中於2017至2016年間,並認為於被告成長過程中缺乏家人關愛有關,他及後嘗試接受更生,獲得教會人員支持。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犯案後有反省,扣減刑期後終判共21個月監禁。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 6 月 21 日晚上 6 時至 10 時,在灣仔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損壞屬於警務處的牆及扶手電梯,以及襲擊女督察譚柔慧、警長文振寰、偵緝警長方志洋及盧偉東、偵緝警員陳梓軒及盧焯基與警員梁綽熙等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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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