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于文鳳案】指于文鳳不欲予人印象無貢獻支取款項 周星馳胞姐指簽協議形式上獲承認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30 18:58

最後更新: 2020/11/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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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馳胞姐周文姬(黑色口罩者)今於高等法院作供。(楊詠渝攝)

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000萬分紅案,今(30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周星馳胞姐周文姬今午昨供指,其證人口供指,于不想予人印象無貢獻,而又獲得款項,故簽訂協議作為形式上獲承認。對於于早於協議前已在星輝海外工作一說,周文姬供稱「諗唔到邊樣」。雙方傳召證人程序完畢,押後至12月17及18日作結案陳詞。

周的胞姐周文姬作供指,代表于文鳳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指於2002年4月1日,星輝海外有限公司與于的公司簽訂財務顧問協議,于並沒有草擬有關協議。據周的胞姐證人供詞指,于不想予人印象無貢獻,而又獲得款項,故簽訂協議作為形式上獲承認。袁則指早於2002年4月,于已協助星輝海外處理業務,周文姬回應「諗唔到有邊樣」。

周文姬又指,于曾要求支付的其中一筆款項,涉及未出售物業的獲利分成,周文姬指當時于向她表示「等錢洗」,周文姬便著于向周星馳查詢。周文姬供稱對此感到「好奇怪」,她認為若于急於用錢,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唔一定做啲奇怪麻煩嘢」。

周文姬又供稱曾見過文件寫上10%佣金,她表示不會問及周星馳,只做好會計,亦不會問及支付款項原由,只關注會計記錄是否恰當。

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表示,不會傳召周星馳母親作供,亦不會就物業估價作挑戰。原告及答辯一方均已傳召所有證人作供,案件押後至12月17及18日進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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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