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被捕警控3罪 12月8日西九法院提堂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2/02 12:08

最後更新: 2020/12/0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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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今日(2日)早上被警方拘捕,警方表示,方仲賢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以及妨礙司法公正共3罪,12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浸大學生會今日早上在Facebook專頁表示,方仲賢早上約7時被超過20名警員上門拘捕,指控他妨礙司法公正、拒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扣留於沙田警署。

警方指,方仲賢涉嫌於去年8月6日,在深水涉被警員截查時嘗試逃走,警方制服他後,在其身上搜出10支高功率雷射裝置及拘捕他。

警方說,根據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準,這些鐳射筆用作工業及軍事用途,用以傷害他人可以致盲,方仲賢當時聲稱鐳射筆是用作觀星,但警方認為他並無合法權限及合理辯解藏有這些鐳射筆。

警方續稱,當日警員上前截停搜查方仲賢時,對方拔足逃跑,被捕後因不適送院,在醫院接受治療期間,方仲賢曾重設手機,警方認為他有意刪除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浸大學生會表示,對警方多次針對學生會成員之濫捕行為,予以最強烈譴責,要求警方馬上釋放方仲賢;又批評自《國安法》立法後,當局大舉進行清算,肆意拘捕不同異見者,製造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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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