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港府稱新冠疫苗作緊急用途 或參考國際做法免除藥廠法律責任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2/16 12:09

最後更新: 2020/12/1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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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採購首批新冠疫苗將於下月到港,但未有市民接種時間表。

港府訂購的新冠肺炎疫苗最快下月到港,疫苗的效用及安全性連日引起社會討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16日)出席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緊急會議時,接受議員質詢有關疫苗安全性問題,有議員提到海外的國家,例如英國免除提供新冠疫苗的輝瑞藥廠法律責任,即使疫苗接種後出現問題都毋須負責,港府是否會參考英國做法同樣處理。陳肇始稱正研究有關情況,形容用於緊急用途上,有關免除責任是一種國際做法。

有關港府採購疫苗的各種成效比較,即看:【下一頁】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多名議員關注政府預先採購疫苗的安全性問題,其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指出英國為民眾注射新冠疫苗的安排下,免除輝瑞藥廠的法律責任,即使「出事」都不需要藥廠負責任,政府是否會同樣方法處理?陳肇始回應指正研究有關情況,她表示「似乎在緊急用途上(免除責任)都是國際做法」。蔣麗芸首先提出有關英國對藥廠的處理方法:

輝瑞藥廠在英國是免受法律責任,而英國政府是批了,如果出了事就不關藥廠事,我想向你查詢,當局與輝瑞簽約時是否已免除了他們的法律責任呢?

陳肇始回應稱「正在研究,由於這是一個緊急的用途,亦是一個國際的做法。」不過蔣麗芸再度提出質疑:

即是所謂的國際做法這個情況令人擔心,那府另外兩隻(款)(疫苗),或者已經簽約的科興那一款,是不是都同樣要求免卻法律責任呢?

陳肇始稱如果免去這法律責任時,所有預先與他們訂購疫苗的藥廠都會有(免去法律責任),而並非如個別要求予某一個,如果是一個整體的做法,亦會留意國際的做法。蔣麗芸繼續追問稱:

如果是這樣的話,免了他們的法律責任,即是市民注射疫苗後後,如果出了事,就是市民自己承擔後果了,是這樣嗎?

陳肇始強調衞生防護中心有一個機制去記錄同監察接種疫苗後的副作用,蔣麗芸批評指不用說甚麼紀錄或是機制,反問「哪一個會承擔責任,是市民自己承擔責任、醫管局、衞生局還是政府?假如未有,正在思考,你稍後再答我也可以」。

對於陳肇始有關回應,事實上她在上周六(12日)接受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訪問時指出,本港具有監察疫苗副作用的機制,同樣適用於新冠疫苗,當市民注射後出現不良反應,應通報衞生署,如果懷疑涉重大事故,衞生當局會調查,亦會追究涉事製造商。她亦強調採購疫苗由衞生署的科學委員會決定,署方亦會根據疫苗製造商的數據作出評估,希望市民對專家有信心,強調不會因為想快而忽略疫苗品質。

另外多名議員質疑港府不再推全民檢測,陳肇始指若沒「禁足令」配合,難消滅病毒,詳情即看:【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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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