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涉日前逃離醫院確診男李運強今提堂 消息指最新檢驗呈陰性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2/24 13:44

最後更新: 2020/12/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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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男子李運強因患上新冠肺炎而被隔離治療,惟日前逃出醫院被通緝,相隔3天後被警方尋回。

確診新冠肺炎63歲男子李運強隔離期間涉逃離醫院,事隔3天後才被尋回,李被控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今(24日)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消息指,被告最新檢驗結果呈陰性。

被告李運強(63歲)被控1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2月18日至20日期間,自知屬受2019冠狀病毒感染的人,不得身處公眾地方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被告今天被押解到法院,但未被帶到裁判官席前。裁判官一度下令到其他法庭處理,以進行消毒,惟及後指最新消息顯示被告檢測結果呈陰性;案件押後至下午處理。

根據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港幣5,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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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