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司法制度是時候改革」 司法機關不要長期以精英自居

政治

發布時間: 2021/01/04 19:26

最後更新: 2021/01/0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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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新一期《紫荊雜誌》以《司法改革應當與時俱進》為題撰文,強調「司法制度是時候改革」,冀司法機關勿長期以精英自居,減少用艱澀難懂語言和浮誇的體制,讓制度再次獲社會支持。

譚耀宗在文中指,司法獨立不是指司法機關的獨立,而是指「審判權」獨立,即法院在進行審判過程時不受任何干涉。他認為,包括司法機關在內,任何行使公權力的人,都應受社會監督和兼顧社會感受,批評某些人總把基本法規定的獨立司法權、審判權或獨立進行審判,曲解為完全不受約束及監督的「司法獨立王國」,感到非常遺憾。

譚耀宗又指,基本法英譯本中,將司法權、審判權及進行審判,三個用語全部統一為「judicial power」,故外國人閱讀時容易跌入西方「三權分立」思想,又強調1987年時鄧小平已指明香港是不會搞「三權分立」的,「這是正確理解基本法時需要高度重視的立法原意」。

他亦引用資深大律師梁定邦早前指司法獨立需要「社會支持和社會認同」的言論,認為社會的參與和批評,並不影響司法獨立,反而司法機關開誠布公,自覺地爭取社會支持和認同,主動消除現有體制內的長期神秘感,才能使香港司法獨立屹立不倒。    

對於近日坊間出現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量刑委員會等討論,譚耀宗亦認為,司法改革理應與時俱進,如發展須遵從「一國兩制」原則;尊重國家憲法、中央權力以及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權力,盡量避免以案例隨意製造新法律,以及不要過度膨脹權力及自身角色等。

他又提出,司法改革應更大程度地包含社會參與元素,又期望特區司法機關,能主動把法律普及惠民,審慎地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授權,不要長期以精英自居,儘量減少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和浮誇的體制。如能這樣,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便有望再次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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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