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研訊續 家屬質疑欠直接證據推論意外墮下
發布時間: 2021/01/05 16:04
科大學生周梓樂死因聆訊今(5日)續。家屬代表陳詞時指,欠缺直接證據推論死者跨過石牆而意外墮下,另接納消防員及救護員當時盡心盡力救助死者。警方代表指陪審團可透過綜合證物及互相印證,按相對可能性較大的推論作出裁決,強調當時警方無失職或阻礙救援,又指當晚有私家車停泊在消防通道,屋苑管理公司難辭其咎。死因研訊押後至1月7日續,屆時裁判官將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
死者家屬法律代表今陳詞指,陪審團應依照庭上所聽到及接納的證供,按事實找出死者死因,提醒陪審團不要在無事實基礎下作出揣測。
家屬代表提及鄭郁棋博士的證供,指鄭受警方邀請作法證分析,受制於警方的證據,惟警員魏冠傑研訊前已認定停車場內閉路電視拍攝到的閃光是死者墮下的身影,及後有人嘗試跨過事發停車場3樓的矮石牆,魏對事件已有初步看法,及以此作調查基礎,而鄭的調查亦循此方向進行。
家屬代表指,涉事的矮石牆其實有1.2米高,達到死者身高的三分之二,即死者的重心在牆下,死者靠向石牆並不會輕易跌過牆,加上停車場2樓和3樓的閉路電視均沒有拍攝到死者跨牆,欠缺證據支持死者因跨牆而意外墮下,鄭的意外推斷只是大膽假設,而閉路電視沒有拍攝到死者於事發凌晨1時1分38秒至47秒的情況,存在「消失的8秒」,留有關鍵空隙。
家屬代表又提及骨科醫生江金富的證供,指江透過物理學計算死者從3樓墮下、跳下及被人拋下的分別,及供稱從廣明苑閉路電視影像中看見,死者身影墮下時腳部處於高位,惟這與其他證人證供有出入。江又曾在庭上用玩偶模擬有人跨牆墮樓的情況,惟在多次模擬中,玩偶倒地後的頭部方向均與死者頭部方向不同,指江的推論基於多項假設。
家屬代表又指,家屬接納消防員及救護員當時盡心盡力救助死者,並希望藉此機會感謝當日消防員及救護員對死者提供的協助。
消防處代表今陳詞時,重申救護車在接報後12分鐘內到場是消防處的服務承諾,惟每位消防員及救護員均會視乎現場情況,盡快到場救助傷者,救護員事發當晚在接收死者後,亦盡快將死者送院,惟死者在醫院搶救數天後離世,消防處對此深表難過及疼惜,並希望對家屬致上慰問。
警方代表陳詞時指,雖然警方事發當晚曾使用催淚彈及布袋彈,但沒有警員曾違反內部指引或國際公約,亦沒有證據顯示死者因催淚彈或布袋彈而墮樓。
警方代表續指,坊間有批評指警方當日沒有對死者提供協助,但正如高級督察黃家倫證供,警方當時進入停車場是為了調查及緝捕潛在罪犯,而這也是為了清除潛在威脅,而且當時消防員及義務急救員已到場,質疑警員盡職追捕疑犯為何會招惹爭議,若然黃當時沒有繼續追捕,是否亦會招人責難,質疑存在雙重標準。
警方代表又重申,沒有證據顯示當時警方曾阻礙救援或失職,而當晚有私家車停泊在消防通道,令救護車及消防車無法直接駛達事發停車場,廣明苑管理公司難辭其咎,而且當晚尚德邨外十字路口亦有人聚集堵路,阻礙消防車進入。
警方代表指,不爭議閉路電視影像存在「消失的8秒」,但提出能否由其他證據作出推論,去審視事件是否意外造成,又指陪審團可透過綜合證物及互相印證,考慮相對可能性,如果接納死者墮樓沒有其他原因,認為意外的可能性大過其他,便可作出相關裁決。
死因裁判官將研訊押後至1月7日,屆時將會引導陪審團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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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