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專名號用法 標示句中的專有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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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11/19 11:08

最後更新: 2021/11/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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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名號用法。

專名號用以標示句中的專有名稱,如人名、地名、國家名等,形式為「__」。

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用專名號標示。例如:

  1. 香港
  2. 周朝
  3. 清水寺
  4. 孫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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