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未按法庭命令交出BNO 胡志偉還押明早再處理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1/0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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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疑未交出旅遊證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遭還押候訊。(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早前涉呼籲他人參與去年7.1遊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及後獲法庭保釋候訊,其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惟日前胡志偉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警方懷疑他涉藏起BNO,未有交予法庭。胡今(7日)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撤銷胡的保釋。案件押後明日(8日)繼續處理,以待辯方索取及審視文件,胡須還押懲教看管。

被告胡志偉(58歲),早前被控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以及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胡今午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撤銷他的保釋。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索取及審視文件後,再作回應。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8日)繼續處理,其間胡須還押懲教看管,裁判官另批准辯方拆開胡的犯人財物袋。

控罪指,胡於2020年6月30日在中環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1個公眾遊行,而該遊行屬未經批准集結;及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斯道及杜老誌道一帶組織,及參與1個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同案被告包括陳皓桓(24歲)、曾健成(64歲)、徐子見(53歲)、陳榮泰(56歲)、朱凱迪(43歲)、梁國雄(64歲)及鄧世禮(5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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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