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政府強調緊急使用疫苗前須專家嚴格審視 衞生署正向製造商跟進以取得數據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1/14 20:45

最後更新: 2021/01/1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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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14日)強調所有在香港使用的新冠疫苗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和程序,按規例批准緊急使用。(資料圖片)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港府最快下月起為市民注射新冠疫苗。政府發言人今日(14日)表示,強調所有在香港使用的新冠疫苗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和程序,按照《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審批作緊急使用,以確保有關疫苗符合安全、效能和質素的要求。
   
發言人指,《規例》訂明疫苗製造商或其代理、入口或批發商提交申請,尋求批准作緊急使用的條件和程序。申請者須提交有關疫苗的第三期臨床研究數據、海外批核的情況,以及其他與疫苗的安全、效能及質素相關的資料。顧問專家委員會會審視有關疫苗的資料,並向政府提出清晰建議,當局批准認可疫苗作緊急使用前,會先考慮委員會的意見。
   
發言人重申,政府會爭取疫苗早日供港,確保有關疫苗符合安全、效能和質素的要求,以及按照《規例》相關要求及程序嚴格審批作緊急使用,方會安排市民接種。衞生署正向各與政府達成採購協議的疫苗製造商積極跟進,以盡快取得有關數據作評估及審批。在未有獲得個別疫苗的正式數據及專家意見前,政府呼籲市民小心核實網上有關疫苗的資訊,切勿隨便相信未經核實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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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