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前律師行僱員詐騙按揭貸款2000萬及洗黑錢罪成 還押至3月3日判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1/30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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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2名於已結業的梁家樂律師行前僱員,欺詐2間持牌放債人公司按揭貸款共2000萬元及清洗部分款項。兩人早前被廉署以涉欺詐罪、使用虛假文書公`等罪行起訴,今日(30日)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押後至3月3日判刑。

案情指,44歲蘇錦威及52歲蘇潤餘案發時分別是梁家樂律師行的法律文員及法律行政人員;而蘇潤餘亦是離岸公司Chilly Associates Limited (Chilly)董事。

蘇錦威以梁家樂律師行法律文員的身分,為一對夫婦(該物業業主)處理購入堅尼地城一個私人住宅大廈單位的交易;惟2014年7月完成物業交易後,並沒收到相關的業權契據。

同年11月,蘇錦威向持牌放債人公司樂天按揭信貸偽稱自己獲該物業業主授權,處理一筆1000萬元的按揭貸款申請,並向樂天按揭信貸提交看似由該物業業主簽署的相關文件;樂天按揭信貸相信有關文件為真,接獲看似由物業業主簽署的授權書後,存入一筆1000萬元貸款至Chilly銀行戶口。

不過經廉署調查顯示,蘇潤餘將該筆貸款其中的710多萬元,轉賬至蘇錦威銀行戶口,及向梁家樂律師行一名客戶支付欠款220萬元;同時將餘下的70萬元保留在其私人銀行戶口。而樂天按揭信貸於2015年3月發現相關的利息還款被拖欠,遂向該物業業主、梁家樂律師行及Chilly展開民事訴訟。

案情透露,蘇錦威於2015年3月19日利用2份看似由該物業業主發出的信件副本,指示另一間他曾任職的律師行,於該民事訴訟中擔任該物業業主的法律代表,而該物業業主並不知悉有關民事訴訟。

同年2月1日至6月19日期間,蘇錦威又向另一間持牌放債人公司錦豐財務偽稱,該物業業主授權他就該物業申請另一筆1000萬元的按揭貸款。錦豐財務不虞有詐,相信蘇錦威的偽稱並批出貸款1000萬元,該貸款項其後用作償還樂天按揭信貸的貸款。該物業業主亦從沒有取得或指示任何人取得上述兩筆共2000萬元的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有關罪行,並起訴蘇錦威及蘇潤餘,蘇錦威今日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包括兩項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而蘇潤餘同被裁定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成。

法官勞潔儀將案件押後至3月3日判刑,兩名被告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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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