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政府將立法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 申請人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2/04 10:52

最後更新: 2021/02/04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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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陳靜儀攝)

立法會今日舉行行政長官答問會,特首林鄭月娥提到,政府將會在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方案。

林鄭月娥提到,早在1995年立法局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前,英國、新加坡等地醫生可到香港獲得自動註冊執業。她提到,香港當時每培訓一名本地醫生時,便同時引入最少一名為海外培訓醫生,從而增加醫生供應,豐富本地醫務界人才庫。她更舉例,前中大校長及醫學院院長李國章、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等均為在港服務的非本地培訓醫生。

林鄭月娥續指,參考海外經營特區政府決定在今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方案,立法建議有3大重點,包括為引入醫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請人為認為醫學院畢業生及有當地醫學執業資格,以及最少在公營醫院執業一段時間。

林鄭月娥預告,食衞局局長將於明日到立法會介紹立法框架,亦已邀請行會成員林正財及李國章向社會解說工作,爭取公私營醫生支持。

林鄭月娥形容,對引入海外醫生的立場堅定不移,亦非始於今日。她亦指,引入海外醫生對公營系統醫生而言更有利,因目前醫管局有大量醫生空缺,故引入醫生可減低他們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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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卓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