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海外醫生】 港府初步構思認可醫學院數目在100間內 來港專科醫生須在公營機構做5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2/04 20:17

最後更新: 2021/02/04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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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建議修例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將設認可醫學院,料在100間以內。(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港府擬今年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方案,建議引入非本地培訓港人醫生,須於認可非本地醫學院畢業及取得當地註冊,來港後亦須於公營機構工作5年;政府將設委員會訂定認可非本地醫學院名單,初步構思認可醫學院不足100間,每3年檢討一次。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4日)早上在立法會答問大會提到,將於今個立法年度,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方案,強調目前醫管局有大量醫生空缺,引入海外醫生對公營系統醫生更有利,引入醫生可減低他們的工作量。

根據食衞局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到因應本港醫生短缺情況嚴重,即使已增加本地醫生培訓,惟培訓需時,擴張醫學院培訓容量亦有實際局限,不能單靠增加本地學額解決醫生人手問題;又指非本地培訓醫生大幅減少,亦是醫生人手短做的其中主因,2001至2010年間非本地醫生數目,佔同期在港新註冊醫生人數10.5%,較91年至00年達4成半大減。

文件提到,港府決定於於今個立法年度,提交《醫生註冊(修訂)條例》方案,建議引入非本地培訓醫生須為本港永久性居民,並已於認可非本地醫學院畢業及取得當地醫生註冊或專科資格,並須先獲本港公營機構取錄,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後須於該公營機構工作5年。

政府將聯同衞生署、醫管局、醫委會、醫學專科學院、本地兩間醫學院院長設立委員會,訂定認可非本地醫學院名單,並向當局提出建議,初步構思認可醫學院不足100間,有關名單將對外公布,並每3年檢討一次。

當局認為,修例可為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港人醫生加入一條新路徑,來港在公營醫療系統內執業,以擴大本港醫生庫,強調有關非本地培訓醫生仍需受醫委會紀律監管。食衞局局長今日會到立法會介紹立法框架,亦已邀請行會成員林正財及李國章向社會解說工作,爭取公私營醫生支持。

消息人士解釋是次修例建議已醞釀多年,根據最新一份醫療人力推算,初步數據發現本港醫生短缺較對上一份推算情況加劇,惟本地醫科學額增加需時,亦不可能無限加學額,故提出有關修例建議。 

據了解,港府成立委員會商討認可海外培訓機構,大原則須與本地兩間醫學院水平相若,初步構思獲認可機構數目為100間內,數目可多可少,認可與否由委員會審批。 

消息人士又指,來港醫生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強調不會是內地人,於認可機構畢業及已於當地註冊成醫生,並獲本港公營機構聘請方可來港;隨後須於本地接受6年專科訓練,考獲專科資格後亦須於有關機構工作5年,才可獲本港註冊醫生資格,及於私家執業。 

消息稱,海外醫生受聘機構合約年期一般為3年,期間由機構評估表現是否可再續約,如聘用機構若認為不符資格可不續約甚至解僱,強調有關合約年期可以再商討;如已於海外認可機構註冊成專科醫生,直接受聘本港機構工作5年後就可獲本港註冊醫生資格。 

對於海外醫生來港後或本地公營醫療機構無足夠人手提供培訓,消息人士解釋指本地公營機構須先聘用本地受訓醫生,有空缺才會聘用非本地受訓港人醫生,形容是已有受訓名額惟未有足夠本地醫生填補,才會尋求海外港人醫生;又指如日後本地醫生供應充足,就毋須再招聘海外港人醫生。 

被問到預計會吸引多少海外港人醫生來港,消息坦言難以估計,惟近年非本地醫生比例少,僅佔同期本地醫生供應1成,希望修例後「提升少少都好」,如未可吸引海外港人醫生來港,屆時再另尋方案,又料是次修例阻力不比上次小,未來會約見不同醫學團體解說,盼修例愈早通過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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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