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及荃灣有食肆及食物製造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 被罰暫停營業14天至下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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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2/20 15:33

最後更新: 2021/02/2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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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火鍋撚」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火鍋撚」社交網站圖片 )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20日)公布,位於旺角染布房街5號閣樓14及15號鋪及地下部分的一間食肆「火鍋撚」,以及位於荃灣青龍頭村2號地下的一食物製造廠「天祥」,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由今日至3月5日須暫停營業。「火鍋撚」的社交平台則指,因旺角分店內部裝修,故由今日起至3月5日暫停營業。

(「火鍋撚」社交網站圖片 )

食環署發言人說,「火鍋撚」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6月及11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000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有關食肆持牌人亦因食物室不潔、沒有保持設備及用具清潔,以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去年7月3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6,100元,因而被記下20分,店鋪去年9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另外,「天祥」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10月及11月2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800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因此須停牌14天;另亦因在露天地方貯存及配製食物,去年7月2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2,000元,因而被記下15分,店鋪去年11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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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