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煙花爆竹涉安全禁燃放 議員斥最離譜聖誕都放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2/22 07:03

最後更新: 2021/02/22 18:39

分享:

分享:

燃點爆竹一直是華人民間傳統,惟現時本港已嚴禁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資料圖片)

新冠疫情下本港今年停辦農曆年煙花滙演,本港多處有市民在非法燃放煙花,煙火巨響令動物受驚受傷,引起社會關注。燃點爆竹一直是華人民間傳統,究竟相關習俗因何而來?有說目的是驅魔避邪,傳說年獸會在每年除夕出沒,但牠怕紅色、火光和巨響,因此燃點炮仗便可嚇退年獸,久而久之便成為傳統習俗。

新春期間全港多處均有人非法燃放煙花,卻連累一眾「毛孩」擔驚受怕,重則流血受傷。詳情即看:【下一頁】

現時香港明令嚴禁非法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屬刑事罪行,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港元及判監6個月。

有關禁令源自1967年六七暴動。當時有暴徒利用炮仗及煙花內的火藥,製造數千個土製炸彈,造成嚴重的人命傷亡及破壞,港英政府決定收緊火藥管制,在1987年9月8日頒令,禁止市民藏有及燃放煙花爆竹。

有獸醫指,動物懼怕巨響是天性行為,如長時間受怕或會引致焦慮,長遠會影響動物身心健康,詳情即看:【下一頁】

至暴動結束後,政府基於安全和治安的原因,無意解除該禁令,並將條例擴大至嚴禁進口,避免危害公眾及社會安全。之後十多年鑑於社會有聲音要求解禁,政府於是在1982年開始,逢年初二進行煙花滙演作為本港新春節慶活動。

話雖如此,本港不少鄉郊和新界很多地方過去幾十年都有非法燃放煙花。話雖如此,本港不少鄉郊和新界很多地方過去幾十年都有非法燃放煙花。屯門區議員張錦雄表示,據他了解鄉郊一向有相關傳統習俗,如因傳統、祭祀等情況放煙花尚可理解,但近日片段可見,大部分人只為娛樂嬉戲用途,在休憩公園甚至民居附近燃放,「最離譜聖誕都放」,遠遠超出傳統文化範疇,影響社區安寧,增加火警風險。

TOPick登陸MeWe啦:https://mewe.com/p/topick

訂閱Telegram最新🍴✈️🎁優惠及送禮情報:https://bit.ly/2JdOaiS

記者:蘇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