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暴動案|8名被告中2人承認暴動罪 其餘6人不認罪明天開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2/2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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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王志榮。馮漢柱攝

前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8名男子早前分別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6罪,其中2名被告林觀良及林啟明今(22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其承認的案情將於下午讀出。其餘6名被告否認暴動及意圖傷人等罪,案件押後至明天(23日)開審。

8名被告為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9歲,電工)、林觀良(49歲;商人)、林啟明(44歲;商人)、鄧懷琛(61歲;商人)及吳偉南(58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退休),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原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等6項控罪。'

次被告黃英傑。馮漢柱攝

甫開庭,控方申請修訂控罪,將王志榮、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英斌及蔡立基的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罪,改為有意圖傷害他人罪。控告鄧懷琛的其中1項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亦改為有意圖傷害他人罪。

經修訂控罪指,王志榮、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英斌及蔡立基,你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鄧懷琛及吳偉南則被控於同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鄧懷琛另被控於同日在元朗‪形點I商場及港鐵元朗站一帶‬參與暴動及有意圖傷害他人。

第3及第4被告,即林觀良及林啟明今承認暴動罪,至於其另一項有意圖而傷人則會留在法庭存檔。兩人的代表大律師又指,上周五(19日)下午5時後才收到文件,控方對案情有所修訂。

第5被告鄧懷琛(左)及第6被告吳偉南。馮漢柱攝

法官葉佐文質問控方「點解咁遲」,又指自己也是相若時間才收到該文件,斥控方「好似唔緊唔緊咁囉」。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向法庭致歉,並解釋解釋修改微小。

法官又問及控方,有否詢問受害人公開其身分的意願。周回應指,警方已作查詢,受害人均沒有要求匿名或屏風後作供,只是沒有紀錄在證供中。另有1名受害人未有回覆,仍未錄取口供。法官質疑,未錄取口供如何傳召證人,遂要求控方替所有受害人錄取正式口供,確認毋須匿名才可開始傳召。

周天行透露控方有25名證人,當中有15名為街外證人,大部分是受害人。首被告王志榮及第5被告吳偉南的代表律師向法庭表示,有警員稱觀看現場片段後認出部份被告,要求控方提供警員記事冊、調查報告、書面口供以及警員所觀看過的片段,獲法官批准。

第7被告鄧英斌。馮漢柱攝

林觀良及林啟明以外的6名被告否認控罪,其案件押後至明天開審,控方將會宣讀開案陳詞。

王志榮、黃英傑、鄧懷琛及吳偉南及鄧英斌共5人續准保釋。林觀良、林啟明及蔡立基3人則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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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