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提出國安法獲通過  人大陳曼琪今年再出招

政治

發布時間: 2021/02/22 16:53

最後更新: 2021/02/22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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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曼琪建議建立及完善香港公職人員資格審查的機制。

港區國安法是香港政局變化的重大分水嶺,去年的提案者,正是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今年3月的人大政協兩會,陳曼琪再出招,宣布將提交新提案,即建立及完善香港公職人員資格審查的機制。

陳曼琪建議,根據憲法、《基本法》、《港區國安法》, 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屬全國性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資格審查法》,訂明香港公職人員的定義及涵蓋範圍、各類公職人員的法定聲明和宣誓的內容、形式和要求、違反聲明和宣誓的罪行和處罰,並設立香港公職人員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香港特區公職人員的資格審查,委任選舉主任和監誓人員等,對行政長官、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成員、立法會議員、區議員等等的候選人及當選人、獲委任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資格審查。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今日在講話中也指出,要完善有關制度體系,拿出管用的辦法,確保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及重要法定機構負責人等,都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政界中人估計,陳曼琪是次提案,或是「管用的辦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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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傅流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