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談參選特首5個條件 包括受市民愛戴及不能太受不同意見影響

政治

發布時間: 2021/03/11 17:24

最後更新: 2021/03/1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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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指要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修法時間非常緊迫,原訂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和12月的選委會選舉,舉行時間或會對調,到時新一屆立法會將產生選委會的新組別。她又認為參選特首有五個條件,要愛國、有管制能力、能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到市民愛戴的同時,亦不能太受到外面的聲音或者不同意見的影響。

林鄭月娥表示,現時要修改選舉制度時間非常緊迫,可以說就剩12個月,因未來有三場選舉,分別是選委會、立法會,以及然明年三月的特首選舉。她指出,從邏輯上來講,選委會除選出特首外,日後還要透過自己選舉產生一定數目的立法會議員,以及要負責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因此選委會選舉要先舉行。

她又強調,愛國者治港是天經地義的事,但部分議員利用立法會這重要憲制平台來反對中央,制造兩地矛盾,甚至去勾結外國勢力來制裁香港,是完全不能接受,須要從完善選舉制度方面入手。林鄭指,香港回歸近24年,但「一國兩制」實踐近年似乎越走越歪,拍去年6月有港區國安法出台,社會表面上的穩定恢復,但不等於是完全安全,故一定要從政治體制保證香港的安全。對於有指選舉制度正「走回頭路」,林鄭稱不會用這個形容,強調普選的最終目標從來沒有變。

參選特首有「5+1」個條件

至於下屆會否競逐連任,林鄭認為,參選特首有四個條件,包括愛國、有管制能力、能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以及得到市民愛戴。「我覺得這四個條件都是必不可少的」。

但她補充,自己做了特首接近四年,如果問我,我就會加多一個條件,「未來的行政長官,是需要一位好堅定的行政長官。要堅守原則。不可以太受到外面的聲音或者不同意見的影響」,認為在香港一個這麼複雜的環境,特首要做好一國兩制的捍衛者,維護中國的憲法以及基本法。

林鄭未有回應是否符合這些條件以及會否角逐連任,只稱「不回答這些問題,我現在有很多事要做,每日都要負責處理很多的問題」。她認為,香港有這樣的人才,但以往政治局面混亂不堪,看到想做事被拖後腿,17萬公務員都因政治局面而沮喪,不知道忙著做事會不會有結果,令很多人裹足不前。

她指,「甚至有人說好人都不做特首,這個位好難做。但是第一,我們有了國安法,起碼社會的安全治安我們可以處理。不需要再擔心香港惶恐終日。如果這一次能夠完善這個選舉制度,我很希望有更加多的有能力的人士參選,去管理未來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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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