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出行】智慧交通基金本月31日接受申請 研究應用項目最多可獲2000萬元資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3/19 12:05

最後更新: 2021/03/19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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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交通基金將於3月31日起接受申請。(陳國峰攝)

行政長官在2019年施政報告提出,預留10億元成立智慧交通基金,資助企業或機構進行與車輛有關的創新科技研究和應用,推動智慧出行。運輸署今日(19日)公布,基金將於3月31日起接受公司、科研團體、行業商會及非政府機構申請,為期5年,每個研究和應用項目資助上限為2000萬元;純研究項目的資助金額上限為800萬元。

申請機構分公營和企業2個界別,在公營界別方面,資助金額最高為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90%;至於企業界別,資助金額最高為總核准開支的50%。項目期限一般不應超過24個月。

申請機構提交申請後,基金秘書處會初步甄選及評審申請,其後再交由政府代表、學者和專業人士組成的管理委員會評審申請,成功者最快在3個月後獲發首期撥款40%資助額;其後機構需提交中期和最終報告,以獲取中期撥款和終期撥款餘下60%資助額。

不論是研究和應用項目,或純研究項目,其申請會按6大準則予以評審,申請項目必須在其中2項標準「創新及科技內容」及「技術及管理能力」取得合格分數,即該項滿分的一半,方會獲得批准及資助。

基金不會資助涉及應用現有科技、沒有科研內容的項目,亦不會考慮正在或將接受其他公共資助的項目,而涉及在外地買技術在港應用的項目,亦不符合申請基金資格。項目最少須有50%的研究活動在本港進行,而所開發的知識產權屬於申請機構,政府可在政府項目無條件使用,即機構不得向政府收取知識產權費,惟政府會就服務及商品應用付費。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羅慶新期望,申請項目可推動3大範疇,包括便利駕駛者出行,透過大數據了解行車速度和交通擠塞與天氣或意外成因的關係,以協助市民計劃行程;提升道路網絡或路面使用效率,利用車聯網等技術令每輛車互相溝通,令司機如何得知盲點附近有沒有其他車輛或行人等;以及改善駕駛安全,例如車輛防撞技術。

羅慶新透露,已有大學、科研機構如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物流研究中心等,已接觸署方查詢基金詳情,倘申請反應踴躍和認為多個項目值得推行,屆時會檢討基金,有需要時會延長基金申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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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