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暴動案】被告吳偉南作供指遭人拳打擊傷 曾揮棍強調沒有擊中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3/23 18:32

最後更新: 2021/03/2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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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偉南今於區域法院作供。(陳國峰攝)

前年721元朗白衣人暴動事件,6名涉案被告否認暴動等6罪續審,被告吳偉南今(23日)午於區域法院繼續自辯。吳供稱曾勸英龍圍外牌坊的人離開,希望他們和平散去,及後他被人拳擊打中,之後爭執期間有兩人「互相戟腳」倒地,其中一人「戟住(他)的小腿」,所以他揮棍要求對方縮腳,並強調沒有擊中對方。

被告吳偉南今出庭自辯,其代表大律師問及,是否知道英龍圍外牌坊的衝突發生原因。吳稱曾叫牌坊外聚集的人離開,當中有村民,但僅得1名長者手持雨傘,吳供稱希望人群和平散去,有部分群眾不願離開,及後有群眾走向村的方向,當時人數比村民多。

吳供稱及後被1名現場人士以右拳手握硬物擊中,但沒有片段拍攝到過程。辯方隨即播放另一段現場片段,並定格在某畫面,吳圈出某處,顯示其受襲的大概位置。吳指當時鼻有流血,並感到痛楚,及後有1名身穿深色上衣的人衝向他,他心理上覺得有威脅,恐怕會受傷害,所以搶了對方的木棍。

其代表大律師又問及,之後的片段顯示爭執間吳曾揮棍,吳承認,並解釋他揮棍是因為群眾用硬物及路牌扔向他,故想「佢地離開我身體」,及後再次向群眾揮棍,同樣沒有擊中任何人,他亦曾「郁下隻手,叫佢地走」。

片段顯示,及後有1名頭戴橙色帽的人倒地,吳的代表大律師問及該人為何倒地,吳解釋頭戴橙色帽的人與另一名頭戴白色帽的人「互相戟腳」倒地,然後戴橙色帽的人的小腿「戟住我小腿」。吳供稱擔心期間被他人傷害,故「做揮棍嘅動作」,同時叫「縮開腳、縮開腳」,但強調棍並沒有擊中對方。

吳的代表大律師稱,片段顯示棍與頭戴橙色帽的人之間有3吋空間。吳又強調,並沒有想過要打中對方,因為對方亦沒有傷害過自己。案件明續,吳偉南繼續出庭作供。

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為王志榮(55歲;運輸工人)、黃英傑(49歲;電工)、鄧懷琛(61歲;商人)、吳偉南(58歲;貨車司機)、鄧英斌(61歲;退休)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他們否認暴動、有意圖傷害他人及串謀有意圖傷害他人等6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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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