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客戶拓展部主任涉聯同母親詐騙銀行佣金 今獲保釋待下月20日判刑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3/2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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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今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押至4月20日判刑。(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控告渣打銀行一名銀客戶拓展部主任及其金御海鮮酒家任職分店經理的母親,透過安排母親的同事於渣打銀行開設支薪戶口,串謀詐騙銀行佣金共4520元;二人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今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案情透露,30歲林其鋒案發時是渣打銀行的客戶拓展部主任,派駐到中環一間分行負責為顧客開設戶口,其56歲母親張佩君於金御海鮮酒家任職分店經理,負責處理前線員工的支薪安排。

張佩君涉於2017年4月11日至11月21日期間,向3名新加入金御中環分店的同事訛稱,須於渣打銀行開設戶口以收取工資,又游說一名屬下女待應及金御一名茶客,經由林其鋒開設戶口以促進其業績。

張佩君於林其鋒為有關人士開設戶口後,於2017年5月2日至12月15日期間,未經該等人士授權,而向該5個戶口各匯入一筆由8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款項;款項轉賬至有關戶口後,一筆相同金額的款項隨即轉賬至張佩君於渣打銀行所持的戶口。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涉案的五張轉賬單均註明林其鋒的姓名,以及其香港身份證號碼,有關5名戶口持有人均對該等交易毫不知情,亦從未授權或同意林其鋒或張佩君這樣做;案情透露,計算林其鋒季度佣金時,渣打銀行被誤導把相關交易金額包括在內,而林其鋒因而獲發額外季度佣金共4520元。

二人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同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4月20日判刑,以待索取二人的背景、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二人獲准以現金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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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