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女童】父親結案陳詞強調想教好女兒只是行動過分 僅出於疏忽唯一裁決應是誤殺罪成

社會 15:44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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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疑遭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案今(3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

5歲女童疑遭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案今(31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涉案父親一方結案陳詞指,其實父親一直只想教好女童,只是行為過分了,因此本案的唯一裁決只能是誤殺罪成,父親從沒意圖對女童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父親一方又指正常人都不會知道何謂胸腺,因此控方怎能指控父親明知而以這些虐待行為去削弱女童的免疫系統。

代表父親的大律師吳政煌今作結案陳詞時指,本案是一宗極度煽情的案件,但提醒陪審團必須根據案中證據而作出裁決。

吳指出,控方指Z有如活在地獄,並有如漁翁撒網地將父親的一連串行為,均指為有意圖對Z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事實上所有證供均指本案只是一宗誤殺案。

吳指出,控方將一家五口在祖母家中居住的生命形容得很美好,事實上卻是4嫲孫同擠於一間小睡房,祖母跟繼母之間又出現婆媳糾紛,父親因此才希望帶同妻兒遷出。為了支持一家五口的生計,父親更十分努力工作,對未來的家庭生活亦有計劃。

吳續指,控方將父親的行為營造為「虐待」,事實上父親一直以來只是為了教好兩兄妹,觀乎父親的微信紀錄,他亦一直強調要教好兩兄妹,即使行為可能過分了,但亦絕非控方口中的虐待。吳又指,本案明顯是一宗誤殺案,父親因為未有及時帶Z求醫,而造成重大疏忽,而父親對Z施以過分的體罰,或構成危險行為。

吳又指,據Z校內老師的描述,Z個性有主見,因此她不時與繼母發生衝突,繼母亦多次投訴Z對她不理睬,因此繼母會懲罰Z。不少微信紀錄均有提及懲罰的過程,但當中亦有不少反映父親阻止繼母作出過分的懲罰,並提醒繼母要留意兩兄妹的健康。父親除了有安撫繼母外,亦會在兩兄妹有行為問題時,將他們帶到樓下聊天,反映他並非沒有留意到,兩兄妹可能對新的家庭和母親感到不適應。

吳指出,這些都反映父親努力將情況控制好,只是有時會作出過分的懲罰,但明顯地沒有意圖對Z造成嚴重身體傷害。

吳又指,控方一直將兩兄妹的情況與繼母的親生女兒Y作對比,但根據控方的說法,兩兄妹於同一時段受到同樣對待,但X卻倖存下來,並沒有如Z一般患上敗血症而死亡。控方指父母的行為引致Z的胸腺萎縮,但吳提醒陪審團要對自己誠實,「你們之間有沒有任何人曾聽過胸腺這個字?我就沒有,而父親作為一個普通人,他亦不知道。」吳質疑控方怎能指控父親明知而以這些虐待行為去削弱女童的免疫系統?

吳續指,父親未有帶Z去求醫,可說是重大疏忽,但父親亦多次強調,他相信繼母有能力處理Z的傷口。當然,父母一開始根本就不應打傷兩兄妹,因此兩人早已承認虐兒罪,亦願意承擔誤殺的罪責。

吳指出,控方根本無法令陪審團肯定,父親有意圖對Z 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甚至於2018年1月6日Z去世當天,父親打999報警時聲線十分焦急,亦有出門迎接救護員,他未有及時帶Z求醫只屬嚴重疏忽。吳形容,父親一直以來只是想教好兩兄妹,最終Z去世,並在繼母手中說出最後一句說話「我好驚」,從而終結母女二人的賭氣過程。案件下午續審。

涉案父親(29歲、運輸工人)及繼母(30歲、主婦)同被控1項謀殺罪,兩人早前願意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受,另外兩人亦已承認2項殘暴對待兒童罪;而涉案繼外婆(57歲、會計文員)則被控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

法官就本案頒下匿名令及限制報道,不能披露涉案被告、事主及證人資料及相片,包括住址及所就讀學校等,違令或涉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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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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