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政府刊憲要求3處人士須檢測 包括將軍澳新都城中心2期等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4/02 22:50

分享:

分享:

在3月19日至4月2日期間曾身處將軍澳新都城中心2期超過2小時的人士,須接受檢測。(梁偉榮攝)

​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3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病核酸檢測。

3個指明地方包括:

  • 香港新界將軍澳將軍澳村365號
  • 香港新界屯門屯門鄉事會路2A號安定邨定德樓
  • 香港新界將軍澳欣景路8號新都城第2期新都城中心二期

由於將軍澳村365號及安定邨定德樓新增一宗或以上確診個案,均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任何在3月20日至4月2日期間曾身處任何該2個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包括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4月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3月31日至4月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另外,由於有確診個案曾多次到訪將軍澳欣景路8號新都城第2期新都城中心二期,因此該商場亦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任何在3月19日至4月2日期間曾身處該地方超過2小時的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4月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3月31日至4月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TOPick舉辦「我們這一家親子餅印大賽」, 立即參加送禮品贏迪士尼酒店Staycation大獎,即按此參加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https://bit.ly/2JdOaiS

責任編輯:陳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