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集結案】涉參與8.31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楊森李卓人認罪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4/07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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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今早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馮漢柱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涉於2019年8月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人同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7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惟3名被告今早表示承認控罪,控方稍後將讀出案情。

3名被告為黎智英(73歲),報稱壹傳媒創辦人,今由資深大律師蔡維邦代表;楊森(73歲),報稱港大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及李卓人(64歲),報稱職工盟秘書長,兩人分別由大律師陳偉彥及黃宇逸代表。

李卓人今早到區域法院應訊。(馮漢柱攝)

3人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原定今天開審,惟3人今早改為認罪。李卓人承認控罪時,以英文大喊「我認罪,但我無做錯,歷史將判我們無罪」。案件押後一會控辯雙方商討承認案情。

3人同被控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31日,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香港法例《公安條例》的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遊行,而該公眾遊行是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a)條而屬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及李卓人早前就同年8.18港島遊行事件,經審訊後各被裁定港島遊行而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名成立,法官胡雅文押後至4月16日聽取求情及判刑。同案已被定罪的被告吳靄儀、何俊仁及何秀蘭今亦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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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