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買口罩】涉訛稱有口罩出售騙80人共逾12萬 倉務員認欺詐罪部份款項用作「打機」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4/0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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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倉務員今(7日)於灣仔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資料圖片)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肆虐,25歲倉務員涉於網上銷售平台訛稱有口罩售賣,騙取逾80名買家支付款項予其前女友銀行存款戶口,並指示事主港鐵站交收,惟被告沒有現身,事主損失共涉逾12萬元。涉案倉務員其後被捕,警誡下指將其中3萬元用作「打機」用。涉案倉務員今(7日)於灣仔區域法院承認欺詐罪,還押至4月16日判刑。

被告郭梓軒(25歲)報稱倉務員,今承認一項欺詐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20日至31日於社交網站訛稱自己會採購口罩,而誘使某些購買口罩的人士向他支付共12萬元,意圖欺詐並藉欺騙而導致該些人士蒙受不利。

案情指,80名年齡介乎16至50歲的事主於2020年1月23至30日,在網上銷售平台Carousell看見被告刊登的廣告,內容指有外科口罩售賣,80名事主向被告訂購口罩,被告要求他們向1個滙豐銀行戶口存款,80名事主分別向該滙豐戶口存入了50至3,964元的款項。

被告及後指將於1月31日下午3時至晚上9時在港鐵旺角站交收,惟被告當天沒有出現,80名事主嘗試聯絡被告不果,同日20至30事主懷疑自己受騙,當日黃昏一同到警署報案。

涉案滙豐戶口屬被告駱姓前女友,駱於1月31日黃昏被指是騙子,駱取消戶口及取出戶口內共14,900元,並將款項交予警方;警方於同年2月2日在旺角山東街一帶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欺詐有關事主,警方同時在被告銀包內發現約3.5萬現金。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作出招認,指自己在網上平台訛稱有口罩出售,並標價每盒50至280元,他指示該些事主存款到駱的戶口,因為他沒有銀行戶口,而他早前曾借駱的戶口出糧,因此有駱的銀行卡及密碼,駱在事件中沒有得益。

被告又指於1月31日取出了戶口內約8萬元,將其中約3萬花費在電子遊戲上,而當時戶口內仍有約1萬至2萬元。警方調查後,發現80名事主共存入了約5.1萬元的款項,而於1月20日至30日期間,戶口接收了329項存款,涉款逾12萬元。

法官將判刑押後至4月16日,期間被告還押。

控方一度申請充公被告身上的3.5萬元及駱交予警方的1.4萬元,惟法官指做法不恰當。控方指將款項歸還事主有困難,法官同意,但指不認為充公涉案款項是正確做法。控方索取指示後,最終表示將由警方重新計算後,按比例歸還80名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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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