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47人案律政司覆核5人保釋頒判詞 法官指沒足夠理據相信郭家麒不續犯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4/09 13:51

最後更新: 2021/04/0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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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麒(右二)。(資料圖片)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律政司早前針對其中11人獲准保釋的決定提出覆核,高院法官今(9日)就其中5宗覆核的裁決頒布理由。律政司申請覆核郭家麒准保釋申請,法官於判詞中指,答辯人郭家麒無異於多年來對社會貢獻良多,亦接納他作為立法會議員服務社會期間之良好記錄。惟法官指於考慮案例及各方因素後,認為若准許郭家麒保釋外出,目前沒有足夠理據令她相信郭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批准律政司之申請。

法官杜麗冰今就律政司早前就其中5人獲准保釋的決定提出覆核頒下書面判決,法官於判詞引述答辯人郭家麒一方指,除非總裁判官批准保釋之做法是明顯犯錯,否則法庭不應干擾其決定。代表律師又指郭自2004年的政治生涯中,一直服務社會,立法會選舉於2020年延期後,郭已全身而退,全力投入其醫療事業中。

法官於判詞中明言,對郭於過往數年之貢獻毋容置疑,並對其作為立法會議員服務社會之良好表現表示尊敬,惟法官指考慮案例,不認為須考慮總裁判官是否就批出保釋明顯犯錯這點。法官表示考慮過陳詞及法官批出之保釋條件後,認為若准許答辯人郭家麒保釋,目前沒有足夠理據相信他將來不會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之行為,因此批准律政司之申請,撤銷其保釋批准之決定。

至於另一名答辯人張可森,法官亦表示經考慮後,若批准其保釋,認為目前沒有足夠理據相信他將來不會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之行為,因此批准律政司之申請,撤銷其保釋批准之決定。

至於另外3名答辯人彭卓棋、何啟明及柯耀林,法官認為3人獲准保釋後,將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駁回律政司之申請,准3人續保釋候訊。

高院早前已分批處理律政司就案中獲批准保釋的11名被告提出的保釋覆核,最終7人續獲保釋,至於岑子杰及毛孟靜之申請,則押後至4月中處理,案件目前共有11人已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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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