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64人被控暴動分3案審理 排期2023年開審

社會 18:13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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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暴動案被告首度提堂時由旅遊巴押送到法院提堂,現時64名被告均准保釋候審。(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中旬反修例風波持續,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有示威者於油麻地、佐敦一帶反包圍理大外的警方。警方於同年11月18日驅散及拘捕近千人,其中64人被控暴動罪及分3案轉介區域法院審理。3案今(9日)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法官將3案再分拆成7組進行審訊,全數排期至2023年開審,其中1組審期排期至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16日;各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首案涉及共25名被告,年齡介乎16至45歲,各人被控1項暴動罪,將分拆成3組受審。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

第1組名被告包括梁少明、謝健樂、黃家榮、張創發、郭傑超及劉思彤,審訊排期至2023年4月3日至5月11日;其中梁少明另被控管有1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第2組名被告包括蘇定楠、溫英傑、鍾景筒、唐誌崙、黃雅琳、馮文杰、張健森、張敖妍、蘇浩臻、黃羽薇、廖志文及黃冠鋒,審訊排期至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7日。

第3組被告包括16歲男生、余柏鏗、何健聰、施銘洋、李卓朗、李永賢及梁健平,審訊排期至2023年1月3 日至2月16日。

其中16歲男生另被控管有35條索帶;何健聰被控管有索帶及扳手;余柏鏗則被控管有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次案涉及共20名被告,年齡分別介乎17至31歲,同被控1項暴動罪,分拆2組受審。控罪指,各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及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參與暴動。

第1組被告包括翟耀瑋、陳卓男、陳志遠、周豐德、周家豪、朱梓瑩、17歲女生、洪家穎、黎國文、林煒綸及李傑思,審訊排期2023年2月20日至3月24日。

第2組被告包括鄭文豪、張振鴻、張婉兒、趙泳姿、鍾凱文、古倩誼、黃沅詩、林堅信及李浚維,排期2023年12月27開審,並預留審期至2024年2月16日。

第3宗案件涉及19名被告,年齡介乎17至34歲,同被控1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

第1組被告包括羅凱欣、吳穎貽、伍潤民、龐志佳、潘曉東、Pun Dhan bahadur、黃浩軒、王子豪,審訊排期2023年6月12日至7月10日。

第2組被告包括林樂進、林廸倫、劉思琪、17歲女生、梁健朗、譚啟沖、謝承峯、王志聰、王俊元、黃文澤及黃梓泓,審訊排期2023年8月21日至9月29日。上述共64名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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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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