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空公款】涉訛稱支付員工強積金供款 味千前高層偷逾2500萬囚80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4/16 14:09

最後更新: 2021/04/16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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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訛稱支付員工強積金供款,味千前高層偷逾2500萬囚80個月。

味千拉麵前財務總監劉家豪涉向上司訛稱要支付員工強積金供款,誘使上司簽署額外180張支票後,再修改支票詳情,於7年間虧空公款共逾2,500萬元,劉今(16日)於高等法院承認共7項盜竊罪,被判囚80個月。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因工作壓力而患上躁鬱症,會透過購買奢侈品以減壓。

涉案被告劉家豪(46歲)被控7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12年1月19日至2018年10月29日期間,透過共180張支票,盜取屬於味千集團管理有限公司的共逾2,652萬元。被告今承認共7項控罪。

案情指,被告於2007年加入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擔任財務總監,被告負責向連同他本人在內的9名高級管理層發放薪酬。被告一般會首先在支票上填妥日期、收款人及金額,並蓋上公司蓋章,隨後將支票連同員工薪酬表交給上司潘嘉聞簽署。

自2013年起,被告通常會就每名員工提交1張額外支票,予上司簽署,並聲稱該筆款項是公司對員工的強積金供款,由於金額不大,而且強積金是強制性的,因此上司未有多加查問便簽署支票。

直至2018年12月,被告向上司聲稱恒生銀行的電腦系統被黑客入侵,因此公司的帳戶亦有機會被偷錢,兩人遂相約於12月4日,一同前往恒生銀行總部處理事件。但當日被告卻先將上司帶到一個餐廳,並指公司帳戶是「超級黑客」的目標,而黑客打算聯同公司的人事及行政部經理,一同入侵公司帳戶,被告更指他本人和上司的手機都已被竊聽。

其後被告卻又向上司承認,他從公司的帳戶盜取了逾千萬元,並解釋和示範他以可擦去的原子筆犯案,被告其後將原子筆折斷並離開餐廳,隨後再向上司指自己患有精神病故需要請假。

上司其後檢查公司帳戶,發現被告透過180張未經批准的支票,將逾2,652萬元存入其個人帳戶,扣除當中約65萬元屬被告的薪酬,被告實際上虧空公款逾2,586萬元。被告其後被解僱及拘捕,被告事後亦向公司歸還約2,900萬元,當中包括公司的法律及審計費用支出等。

辯方今求情時指,被告經精神科醫生診斷患有躁鬱症,以致其判斷力受影響及持續犯案,惟法官指精神科報告未有指出相關精神病如何影響被告犯案。法官又質疑雖然被告自行向上司和盤托出,但為何公司一直未有發現事件?控方回應指,上司曾於2018年10月要求被告交出過去3年的員工薪酬紀錄,因此公司遲早都會發現。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涉案巨額金錢,加上被告犯案時間長達7年,如何大規模地犯案,法官不認為若非被告自行招認,他可以完全避免刑責。但法官認同被告已向公司全數還款,屬重大求情理由。

法官又引述辯方指,被告因工作壓力而患有精神病,並會透過購買奢侈品而減壓,但辯方並不依賴有關精神科報告作為藉口,並承認自己犯錯。

法官指案件涉案重大誠信破壞,因此按每項控罪所涉金額計算量刑起點,及就被告認罪和招認等予以減刑後,判被告入獄8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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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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