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車禍】粉嶺九巴車禍釀6死車長囚4年停牌5年 官斥明知有睡意仍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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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4/28 13:31

最後更新: 2021/04/2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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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九巴車禍釀6死車長囚4年停牌5年

粉嶺公路前年年底發生九巴奪命車禍,九巴疑擦過防撞欄後撞入樹叢,車頂被削開,兩名乘客被拋出車外,事件導致6名乘客死亡及38人受傷。涉案九巴車長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身體嚴重受傷共兩罪。法官今(2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時指,案發前被告短暫瞌睡,當軚盤扭向左,被告並非完全清醒,沒有修正方向而導致意外,斥被告明知有睡意仍駕駛,判監4年及停牌5年。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徐嘉穎(左)於庭外指,判刑足以反映事件嚴重性,並提醒職業司機若感不適,切勿駕駛。(林欣樂攝)

被告文志光(57歲),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及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嚴重受傷。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18日在粉嶺公路(上水方向)近松柏塱理程碑27.5(A),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九龍巴士分別引致蘇麗雄、陳嘉龍、張志明、王惠蘭、楊若賢、鄭燕生共6名乘客死亡以及另外8名乘客身體嚴重受傷。

法官今判刑時指,片段顯示意外發生前,被告曾短暫瞌睡,最後數秒被告的手曾短暫離開軚盤,而軚盤扭向左,但被告並非完全清醒去修正方向,最終發生意外。

法官指被告知道自己有睡意,但仍繼續駕駛,考慮到被告的刑責,其品格及求情則不予大比重,本案控罪嚴重,被告身為巴士司機是加刑因素,就兩罪共判監4年,停牌5年,並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徐嘉穎於庭外表示,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駕駛巴士時未有緊握軚盤,多次觸摸自己面部,偏離謹慎駕駛的態度,才導致本案意外。徐認為判刑足以反映事件嚴重性,並提醒職業司機若感不適,切勿駕駛。

案情指,2019年12月18日下午4時許,被告沿粉嶺公路往上水駕駛雙層九巴,巴士當時正駛向一個微右彎,但巴士突然左轉,擦過防撞欄撞入樹叢。事後車頂被削開,掛在樹枝上,兩名乘客被拋出車外,最終造成6名乘客死亡38人受傷,當中8人頸椎骨折、頭部骨折等嚴重受傷。意外後被告曾向救護主任及警員稱,事發一時看不到及曾「瞌一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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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