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任命】林文瀚獲薦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有待徵得立法會同意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5/12 13:12

分享:

分享:

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資料圖片)

政府今(12日)宣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一項推薦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

林文瀚現年59歲,1961年8月在香港出生,已婚並育有一名子女。林文瀚在香港接受教育,於1983年及1984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4年在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自1985年起在香港私人執業,直至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區域法院法官。

2003年獲林文瀚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1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並於2013年9月2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歡迎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也知悉政府將就這項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5名法官組成,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1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林鄭月娥表示,很高興接納推薦任命。林文瀚主理上訴案件,能力全面;在處理各類民事案件,特別是公法和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堪稱專家。他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輯錄於各種法律匯報,並在聆訊的論述及法庭的判詞當中廣受引用。此外,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他亦極富經驗。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已打2劑疫苗滿14天可縮短檢疫期 一文看清不同地區返港人士安排:https://bit.ly/3nXRuSY

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出現地點,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https://bit.ly/2JdOaiS

責任編輯: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