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工作】工會指港府宜仿傚美國介定「酷熱指數」 達到某一水平應停工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5/23 22:35

最後更新: 2021/05/2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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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夏季天氣愈來愈熱,在戶外工作的巿民易中暑。(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本港夏季天氣愈來愈熱,在戶外工作的巿民易中暑。有工會表示,港府現雖有就酷熱天氣下戶外工作列明指引,惟內容及標準不清晰,難以保障僱員,建議仿傚美國做法,介定「酷熱指數」,當達某一水平便應停工。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附屬法例,僱主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僱員的工作安全及健康,包括在工作地點提供足夠可供飲用水;勞工處編印了兩份分別名為《建築地盤之熱壓力評估核對表》及《戶外清潔工作地點之熱壓力評估核對表》單張,從事建造或戶外清潔工作的僱主在評估其工作地點的熱壓力時,可參閱核對表。

但勞聯主席林振昇表示,政府雖有就酷熱天氣下戶外工作,向部分行業發出指引,惟因不是法例監管,未必每個僱主都會跟從。他指,法例指明僱員應在合理同安全環境下工作,惟酷熱天氣是否安全「好難去界定」。他舉例,若有僱員中暑,需自行舉證其中暑與工作有關,才可申請補償:「但好難去證明」,例如飲水量不足是否與工作有關。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亦表示,以往每年確實有清潔及地盤工因戶外工作中暑甚至死亡,包括去年6月曾有2名地盤工於戶外工作時中暑,其後一人死亡,而一些即使在室內工作人士,亦有機會受酷熱天氣致中暑,例如於廚房工作人士,惟現時同樣無法得到實際保障。

他指出,美國、澳洲及中國部分省市等已就酷熱天氣下戶外工作立法,其中美國國家氣象局早年已介定一個酷熱指數(Heat Index),作為量度在高溫及潮濕環境下人感覺到的真正溫度,其中當指數達到「危險區」時須在遮蔭下工作,及停止高空工作,當達到「高危區」時須完全停止戶外工作,認為港府應仿傚美國做法,保障本港戶外工作人士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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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洪芷晴、徐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