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上司】中原地產代理涉3.7萬元賄上司 虛報2宗物業交易圖賺9.1萬元佣金

社會 18:07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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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中原地產一名地產代理。(資料圖片)

廉署今日(25日)落案起訴中原地產一名地產代理,控告他涉嫌向上司提供賄款共逾3.7萬元,以獲報稱為促成2宗物業交易的代理。被告獲准保釋,以待星期四(2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29歲被告劉子揚,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高級客戶經理,被控2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告於案發時任職中原地產高級客戶經理,隸屬屯門一間分行。根據中原地產規定,若被告促成某宗物業交易,被告及該分行的經理可分別獲取銷售佣金及主管佣金。中原地產禁止分行經理向下屬索取或收受任何利益,以安排下屬處理或協助處理由分行經理促成的物業交易。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1月9日至2019年2月16日期間,與上述分行經理一同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分行經理提供兩筆賄款共逾3.7萬元,作為對方向中原地產表示,被告是促成2宗屯門私人住宅物業買賣交易的代理的誘因或報酬。被告涉嫌就該2宗物業交易獲中原地產發放銷售佣金共逾9.1萬元,惟調查發現他沒有促成有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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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蘇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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