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集結案】消息指法官胡雅文判刑後接電話恐嚇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5/28 22:26

最後更新: 2021/05/28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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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1日遊行非法集結案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消息指,主審案件的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在判刑後,在辦公室接到數個恐嚇電話,由警方重案組接手調查。

律政司晚上發表聲明回應指,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基本法》第85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會嚴肅跟進,將不法分子繩之於法。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事件已由警方跟進,不適宜評論,發言人表示高度關注事件, 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連同9名民主派人士,就前年10.1國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准許的港島遊行認罪,押後至今日判刑。案中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蔡耀昌,被判監14至18個月,其中單仲偕及蔡耀昌獲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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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蘇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