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檢疫】委員會建議已接種疫苗人士抵港後驗抗體 通過者檢疫期縮短至7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6/09 20:06

最後更新: 2021/06/09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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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主席許樹昌指,委員會建議已接種疫苗的抵港旅客,通過抗體檢驗後,檢疫期可縮短至7日。(林宇翔攝)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今日(9日)舉行聯席會議。

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主席許樹昌提到,今日會議曾討論防止海外入境人士輸入病毒,但又不用不必要地將檢疫期延得過長。第一需要證明已打兩針14日,第二到埗後需進行核酸測試取得陰性證明,第三需要檢驗抗體。倘旅客三關都通過,專家委員會建議檢疫期可縮至7天,之後7天則要自我監察,14天期間每2至3日進行病毒檢測一次。

他解釋,驗血的目的是證明其疫苗證書真的有效,能夠製造抗體。另外,委員會建議要求曾感染的旅客,亦需先打一劑疫苗,才獲視為一般人打兩針的情況;而經常來港者,每次抗體測試的有效期為3個月。

他又指,除本港接種的兩種疫苗復必泰及科興外,旅客只要打世衛批准的疫苗、國內批准的疫苗,或有科學數據及文獻證明有效的疫苗如俄羅斯的「衛星五號」疫苗,當局都會接受。

他補充,根據藥廠指引及研究建議,康復者出院90日後接種一劑復必泰,就有補充劑的作用;而根據國家衞健委建議,康復者在出院後6個月就可打一針。他續指,抵港者能夠提供出院證明是最好,但倘不能出示,屆時衞生署職員或需向該國領事求助。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林文健稱,科學委員會審視疫苗功效後,認為只要完成接種兩劑疫苗,有充足科學證據證明可縮短檢疫期。他指,來自A1、A2地區(即極高風險及甚高風險)的旅客不會獲放鬆檢疫,當局需要時間計劃執行上如何進行,例如在機場設立設施抽血、驗抗體,旅客是即場等候還是先送檢疫等流程,都需要籌謀。中心之後會進行設計和籌備工作。

許樹昌又提到,今日會議曾討論「混針」及參考文獻討論疫苗混針可行性,指歐美現時有很多研究進行中,結果發現「效果幾好」,惟會有更大副作用。他指。現時有部份港人由英國包機抵港,部份人士已接種首劑阿斯利康新冠疫苗,故認為如抵港人士但僅接種首劑疫苗,當局會建議相關人士接種復必泰疫苗;而由於科興疫苗因則未有相關數據,故不建議「混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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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