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擬認罪】六四集會涉未經批准集結 何秀蘭楊森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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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6/11 19:26

最後更新: 2021/06/1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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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共26人涉於去年在維園出席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今(11日)繼續審理。圖為民主黨元老、支聯會前常委張文光。(陳永康攝)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共26人涉於去年在維園出席六四集會,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中黃之鋒等4人早前承認參與集結及被判囚,另外兩人則早已流亡離港。其餘20人則今(11日)於區域法院再訊,並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控方申請合併案件,並要求交由早前處理判刑的陳廣池法官審理,被法官否決。另外,再多兩人,即何秀蘭及楊森2人擬認罪。

控方今於庭上申請合併20人的案件,部份被告仍要考慮答辯。其中何秀蘭及楊森2人擬認罪,押後至9月9日處理認罪答辯。

另外8人擬否認控罪,分別為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及何桂藍。其案件排期於11月1日開審,審期10天,以英語進行。

其餘10人則未有答辯意向,押後至7月23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再訊。

另外控方要求案件由早前處理黃之鋒等4人判刑的陳廣池法官席前審理,以避免該20名被告的判刑與該4人有差異。

辯方則反對由法官陳廣池審理,並表示不希望因為要遷就法官陳廣池的工作日誌而延遲答辯或審訊。另有辯方大律師強調,20人與4人的案件其實並非同一宗案件。法官高勁修聽取雙方理據後,認為無需要安排同一法官審理,終否決控方的申請。

案中共有26名被告,其中13人包括李卓人、何俊仁、蔡耀昌、黎智英、陳皓桓、尹兆堅、梁耀忠、張文光、郭永健、梁錦威、趙恩來、麥海華及鄒幸彤,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維園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1個未經批准集結。

除黎智英外的12人則連同另外13人,另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該13名被告為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胡志偉、朱凱廸、黃之鋒、羅冠聰、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何桂藍、張崑陽及楊森。他們被控於2020年6月4日明知而連同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李卓人另被控1項與他人舉行1個未經批准集結。

當中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席聆訊被通緝。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等4人早前已認罪及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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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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